发布时间: 2022-05-07
由市委、市政府于2013年设立,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评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表彰和奖励热爱祖(籍)国,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拥护中国和平统一大业,关心祖(籍)国发展,积极参与北京市“四个中心”建设,为将北京建设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突出贡献的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