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市科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1-29
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
联席主任
龚旗煌 | 沈 洁 |
常务副主任
田 文 |
副主任(6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松灵 | 杨 超 | 张立红 | 张宏家 | 黄绵松 | 程 静 |
委员(2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兆军 | 王 迁 | 王 伟 | 王树涛 | 艾 渤 | 田贵华 |
白 琳 | 刘 洋 | 汤广福 | 李小军 | 肖翠玲 | 冷 明 |
张 鹊 | 张 颖 | 张可朋 | 张彤军 | 陈冬妮 | 赵国栋 |
贺泳江 | 爱 伦 | 蒙 洋 | 魏 运 | 魏一鸣 |
工作职责
1.审议提交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关于人才工作的报告和建议;
2.审议促进科技人才成长和发展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听取人才工作有关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3.指导科协组织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对科技人才的思想政治引领;
4.制定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常委会报告人才工作;
5.指导市属学会、区科协和基层组织等推进人才工作;
6.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市科协人才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
8.积极反映广大科技人才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9.积极推进融媒体科学传播,助力数字化建设,努力打造品牌活动;
10.专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履职意识,在科协组成单位工作中积极落实人才工作专委会工作要求,推动所在单位积极参与科协人才工作。
11.秘书处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要主动做好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为专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协助专委会开展工作,落实好专委会确定的事项。
秘书处
设在市科协人事部、宣传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