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北京市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发布时间: 2024-12-03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北京市科协成立60周年。市科协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中国科协的支持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以履行“四服务”职责为牵引,全力践行“科协组织联动一盘棋”“人才基层联心一团火”“数字赋能融通一张网”,发挥科协组织独特作用,团结引领首都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市科协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组织建设
(一)科协组织建设
各级科协17个,直属单位18个。各级科协代表大会总人数4,465人,其中委员会委员总人数1,379人,常务委员会委员总人数537人。
各级科协从业人员66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70人。各级科协本年收入[2]总额5.7亿元。
各级科协基层组织1,619个。企业/科技园区科协[3]929个,个人会员364.6万人。高校/科研院所科协[4]92个,个人会员13.1万人。乡镇/街道科协[5]319个,个人会员1.6万人。农村/社区科协[6]264个,个人会员273人。农技协[7]15个,个人会员1,479人。
各级科协全媒体渠道[8]注册或被关注用户数386.7万人,浏览量及播放量19.0亿次。
(二)学会组织建设
各级科协所属学会331个,其中省级学会228个。省级学会理事会理事[9]11,759人。
省级学会秘书处从业人员1,492人。省级学会本年收入总额10.4亿元。
省级学会个人会员[10]35.4万人,团体(单位)会员2.0万个。
省级学会全媒体渠道注册或被关注用户数343.4万人,浏览量及播放量3.1亿次。
二、服务科技工作者
(一)思想政治引领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举办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班[11]675场次,共培训11.1万人,其中举办科协党校科技人才国情研修班113期,培训人数1,617人;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12]338场次,宣讲活动受众人数10.1万人。
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737场次,培训参训人数93.0万人。举办干部教育培训班112次(期),共培训9.8万人。
(二)弘扬科学家精神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建立科学家精神宣讲团[13]36个,开展中国科学家精神宣讲团宣讲活动143场次。建立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14个,宣讲覆盖30.6万人次。
通过媒体宣传科技工作者4,772人次,其中中央/省级媒体宣传科技工作者883人次。宣传媒介呈多样化,通过广播电视宣传293人次,通过纸质媒体宣传295人次,通过网络与新媒体宣传4,089人次。
(三)表彰举荐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向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项、人才计划(工程)举荐人才1,793人次,向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项推荐项目数233项。
设立科技奖项数[14]55项,其中市科协设立3项、区科协设立3项、省级学会设立49项。表彰奖励科技工作者3,880人次,其中女性科技工作者1,611人次,45岁以下科技工作者2,893人次。
(四)科技人才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建立科技人才信息库[15]144个,吸纳人员数18.2万人。
(五)志愿服务
登记注册的科技志愿者[16]人数10.7万人。举办科技志愿服务活动[17]2,060次。
三、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一)产学研融合
开展推进创新创业活动[18]1,797场,其中举办竞赛、论坛、展览等类型的活动637场,开展咨询、教育、培训等类型的活动878场,开展投融资、成果转化等类型的活动194场。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通过“科创中国”平台资源载体,牵头组建科技服务团[19]8个。积极开展各类特色服务,其中开展供需对接服务[20]910次,举办产学融合活动[21]133场,推动建设协同组织[22]23个。组织动员院士专家341人次,覆盖带动当地科技工作者1.8万人次。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指导组建专家工作站[23]129个,全年组织进站专家2,912人次。组建专家服务团队[24]143个,参加服务团队专家3,361人次。
(二)学术会议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共举办学术会议1,125场次,参会929.6万人次,线上参看460.8万人次,交流论文2.5万篇。
举办国内学术会议[25]1,058场,其中举办学术年会292场。国内学术会议参会889.0万人次,线上参看440.2万人次,交流论文22,829篇。
举办境内国际学术会议[26]42场。境内国际学术会议参会36.6万人次,线上参看19.6万人次,交流论文2,035篇。
举办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27]25场。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参会4.0万人次,线上参看1.0万人次,交流论文219篇。
(三)学术期刊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主办科技期刊[28]20种。科技期刊总印数36.8万册,发表论文、文章数6,424篇。
四、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一)科普基础设施
截至2023年底,各级科协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实体科技馆[29]4个,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展教面积2.4万平方米,科技馆全年服务公众30.8万人次。流动科技馆1个。科普大篷车5辆,全年举办活动119场。科普大篷车全年下乡行驶里程1.7万公里,服务公众2.5万人次。
(二)科普活动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举办科普宣讲活动[30]6,717次,其中专家科普报告会、讲座3,669次,专题展览471次。全国科普日活动871次。科普宣讲活动受众人数2.2亿人。举办实用技术培训999次,接受培训9.0万人次。
(三)青少年科技教育
举办青少年科技竞赛90次,参加竞赛的青少年27.6万人次。举办青少年高校科学营[31]4次,参加营员人数2,474人。举办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和培训[32]5,587次,参与人员1,528.1万人次。举办港澳台地区青少年科技人文交流活动4场,参与人员6,437人次。
(四)科普媒介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编著科技图书32种,印数6.3万册。制作科普挂图52种,印数50.5万份。播放科技广播、影视节目总时长1.7万分钟。
制作科普短视频[33]1,266个,主办科技(普)传播网站67个,主办科普微信公众号140个,关注数411.6万个。
(五)科普队伍
在基层直接为公众提供科技攻坚、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科技咨询、科学普及等方面专职科普工作者728人,兼职科普工作者1.4万人。
五、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
(一)决策咨询队伍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建立决策咨询类机构72个,建立合作关系或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34]340个。
(二)决策咨询活动
开展科技评估414次,组织参与立法咨询11次,组织政协科协界委员协商或调研活动21次。
(三)决策咨询项目
开展研究项目[35]263个。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点145个,报送科技工作者站点信息299篇。
(四)决策咨询成果
反映科技工作者建议452篇,其中获上级领导同志批示的建议38篇。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0件。
六、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
(一)全球科技治理
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加入国际民间科技组织31个。在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中任职专家78人。在国际组织框架下参与和发起国际科学计划和工程[36]1项。
(二)科技人文交流
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外科技组织和机构[37]16个,签署有效合作协议文件25个。组织开展双边科技任务交流活动19场,参与人员1,757人次。举办“一带一路”相关国际会议和活动12次,参与人员2,585人次。联系港澳台科技机构21个,签订协议15个。
注释:
[1]本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公报中各种范围所表述的含义:
各级科协:指北京市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及各区科协。
学会:指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省级学会:指北京市科协所属省级学会。
基层组织:指经各级科协审批,在科技工作者集中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园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建立的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协会)。主要包括企业科协、高校科协、乡镇/街道科协、村/社区科协、农技协等。
[2]各级科协本年收入:指本年度各级科协部门经费总收入,包括科协经费总收入和直属单位经费总收入。考虑到统计调查数据的时效性,公报中的财务类数据,均按调查单位确定的时点数据或预计数上报。
[3]企业/科技园区科协:指各级科协批复由企业成立的科协基层组织,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经各级科协正式审批接纳的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企业密集区域建立的科协基层组织。
[4]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指各级科协批复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立的科协基层组织。
[5]乡镇/街道科协:指在乡镇、街道成立的科协基层组织。
[6]农村/社区科协:指在村、社区一级设立的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等。
[7]农技协:指经各级科协正式审批接纳或登记备案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及各类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农研会)等。
[8]全媒体渠道:指纸媒(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手机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媒介及渠道。
[9]理事会理事:指经学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会理事。
[10]学会个人会员:指在学会注册登记,并取得会员资格的人员(包括外籍会员)。
[11]举办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班: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主办或牵头组织,以传播党的政治理论观点、路线方针政策、科学学风道德为主要内容,增强科技工作者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的各类培训及活动。
[12]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主办或牵头组织宣讲科学家精神、科学道德、科技伦理和科学规范的会议、培训及活动。
[13]科学家精神宣讲团: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建立或指导相关单位建立的科学家精神宣讲团个数。
[14]科技奖项: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设立的奖项名称,涵盖了人物奖和成果奖,科技奖和科普类奖项等。不包括一般的表扬鼓励和专门针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
[15]科技人才信息库: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牵头或参与建设、运行维护、开发利用的,为充分发挥科协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技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推动科技领域专家发挥在科技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建设的主要以自然科学领域各主要学科与行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专家为主体的信息库,包括科技人才库、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学会会员信息库等。
[16]科技志愿者: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科技技能、科技成果、社会影响力等,自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公益性科技类服务的科技工作者、科技爱好者和热心科技传播的人士等。
[17]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牵头组织科技志愿者、科技志愿服务组织为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在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智库咨询、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脱贫攻坚等方面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性科技类服务活动。
[18]推进创新创业活动: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为推进创新创业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举办的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在中国各地举办政策宣传、展览展示、经验交流、信息发布、文化传播、互动对接、投资交易、成果转化等活动,促进各类创业创新要素聚集交流对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
[19]科技服务团: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牵头组建,在“科创中国”平台上完成注册或延续程序、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中国科协制定的“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有关工作规范,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面向创新驱动示范市和“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提供产业发展规划、专业技术评估、企业技术诊断、团体标准研制、协同组织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区域创新服务等服务的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的科技服务组织。
[20]供需对接服务: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通过调研创新驱动示范市和“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需求,结合科技服务团所能梳理的科技资源供给,开展供需匹配的对接服务,建立企业与专家直接沟通的渠道,为明确问题、配套资源、精准服务、促进转化奠定基础。
[21]产学融合活动: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主办或承办,在创新驱动示范市和“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落地以产业创新论坛、产学融合会议、技术交易大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产学活动,促进技术供需合作,助力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
[22]推动建设协同组织: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牵头或参与组建、运营,在创新驱动示范市和“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落地的技术转移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协同创新实体组织。
[23]专家服务工作站: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同有关单位,为高层次专家直接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而组建的专家科技服务机构。
[24]专家服务团队: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根据项目合作需要,按专业特点牵头组织的专家服务团队,打破单位界限,进行专家资源的整合,承担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科技攻关、决策咨询、工程论证、技术指导、科技扶贫等相关合作。
[25]国内学术会议:指在我国境内,由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主办或牵头主办的综合交叉性、专业性高端前沿等系列学术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
[26]境内国际学术会议:指在我国境内,由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主办或牵头主办以及受国际组织委托承办的以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目的的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
[27]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指由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主办或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组织联合主办的以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目的的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
[28]科技期刊:指由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主办,具有固定刊名、刊期、年卷或年月顺序编号、印刷成册、以报道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连续出版物。包括学术期刊和非学术期刊。
[29]实体科技馆:指各级科协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以展示教育、服务、研究为主要功能,以参与、互动、体验为主要形式,常年面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30]科普宣讲活动: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单独或牵头组织的以报告会、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或其他形式举办的科普讲座和报告,以陈列实物及展示图片等形式举办的各类科普展览,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智力团体,以科学技术为依据,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智力服务。
[31]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指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主办,旨在充分利用重点大学的科技教育资源,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
[32]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和培训: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单独和牵头组织的向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和各级管理工作者普及科学技术、提供展示和交流平台的主题性科普活动,以及相关的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活动。
[33]科普短视频: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制作的时长在5分钟以内的讲解科学原理、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并适合在新媒体及各终端进行传播的视频内容。
[34]建立合作关系或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指与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或者共同开展合作研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组织等。
[35]研究项目: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牵头或独立承担的各类级别、各类来源的研究项目数。
[36]参与和发起国际科学计划和工程:指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业务主管的国际科技组织参与、发起国际科学计划和工程的数量。
[37]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外科技组织和机构:指与各级科协和省级学会建立交流合作关系的国外科技组织和机构,交流合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组织交流活动、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人员互访等。